2021年,厦门数字经济规模425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60.4%。这说明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厦门的支柱产业之一。相比传统经济发展主要靠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的投入,数字经济的发展则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生产要素。2022年上半年,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及《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均提出了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和《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工作方案》提出进一步发挥数据生产要素作用。
2021年,厦门明确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2022年初,《厦门市“十四五”数字厦门专项规划》也明确提出要探索实践数据要素市场化。厦门要利用好政策优势和先行先试的市场经济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数据要素交易市场,打造国家级数据要素交易市场试点,将东部沿海地区对数据要素的需求更好地对接西部算力,助力国家“东数西算”工程,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共享,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提升数字产业化发展能级,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促使数据要素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平台是市场的关键载体,《厦门市“十四五”数字厦门专项规划》明确提出要探索实践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区域性数据要素交易中心。目前,由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大数据管理局)指导的厦门市大数据安全开放平台已经提供数据资产交易功能。另外,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是厦门首家获得国家牌照的要素市场,已推出金融等要素产品。这些先行先试的类似平台为厦门打造国家重要数据要素市场迈出了坚实一步。接下来,在全国“东数西算”大背景下,厦门搭建的平台不应只局限于本地,还要进一步聚焦建设有厦门特色和优势的数据交易中心。要利用好自贸试验区、海丝核心区等多区叠加优势以及对台优势,结合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厦门软件园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等数字出口基地获得的数字产品需求信息,把平台建设成为全国“金砖”“海丝”、对台等特色数据要素的重要交易中心,并纳入“东数西算”国家算力网络枢纽体系,尤其是对接长三角枢纽以及粤港澳枢纽,助力东部需求有序引导到西部算力。
目前,数据要素的流通存在三点难点,分别是产权界定、定价机制、会计核算。由大数据形成的数据要素,有来自个人衣食住行、医疗、社交等行为活动,有来自公司、政府等提供服务后的统计、收集,往往难以确定数据要素的产权属性,这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数据要素的流通。已经出台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及《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从国家层面加大数据要素市场的顶层设计研究。作为地方区域性交易中心,厦门要着力探索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数据资源基础制度,探索数据要素定价的方法、模型和策略,形成更为成熟的核算方法和价值评估体系。要发挥好厦门高校在法律、会计、金融学科的科研优势,在数据产权界定、会计记录、定价方式上有所贡献,并且尝试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推动多种数据产权规则、定价机制在特定数据使用场景先行先试。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通过健全的政策体系来激活供需两端市场主体。
首先要发挥引导作用。数据要素基本可以分为公共数据资源供给和第三方数据资源供给。政府通过公共数据的开放和逐步的系统性交易,吸引社会数据资源。通过政府的运营主体公司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完善政务数据共享标准体系,并逐步整合公私两类数据到交易平台,真正利用公共数据吸纳和带动更多社会数据加以循环利用。其次增强支撑作用。要健全数据要素生产产业链,加快数据清洗、数据加工等数据要素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发展数据要素的奖励补贴、贷款优惠以及税收减免等政策;探索制定数据资源标准规范,通过建立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加强数据目录编制和管理,做好数据产品的认证监督,增强数据要素的标准化和流通性;在促进交易上,制定更为科学明晰的交易规则、监督规则和法律法规,健全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制度,建立更具弹性的数据要素发展监管制度,对数字经济领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定交易风险补偿机制和保险机制。
加快数据要素产业链上相关产业的建设,适时构建基于数据资产管理、交易、服务的产业生态,打通数据源到数据流再到数据应用的壁垒,最终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多主体数据要素市场开放生态圈。推动形成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在一级市场上成立从事数据要素研发、认证、上市等的科研和服务机构,不仅提供数据交易,而且提供数据清洗建模分析、数据定向采购、数据平台技术开发等与数据要素交易相关的增值服务;在二级市场上,发展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 成立提供数据交易、财务、评估、咨询、保险服务的交易机构;适时推出数据要素相关衍生品,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倍增”。
(作者系华体会平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