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财政局印发了《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全国各地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2016]19号),差旅住宿费在原下发文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到地市区(下附举例说明)。现将上述文件转发,该明细标准作为教职工赴各地差旅住宿费的上限标准,自2016年5月10日起执行。
举例:以江苏省为例,原文件只规定了南京、其他地区二个地区市不同住宿标准,现文件将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归为一类,其他地区为另一类标准。
附件: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全国各地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华体会平台财资处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