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平台2016年秋季收费校长公告
发布华体会平台:2016-09-26阅读量: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关于调整我省大中专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0]费245号)、《关于对我省公办本科高校学费实行分类归档的通知》(闽价费[2013]176号)、《关于核定华体会平台国际课程教育项目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183号)、《福建省物价局等关于核定我省高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3]479号)、《福建省物价局等关于核定华体会平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4]203号)、《福建省物价局等关于核定华体会平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5]221号及《福建省物价局等关于核定华体会平台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5]245号文件精神,2016年秋季,华体会平台对在校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代办费项目严格限定为教材费,遵循“即时收取、多退少补、不得盈利、据时结算”的原则,单独立帐,并按学期结算,在每一学年结束前向学生公布结果,学生毕业离校前予以结清。

经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并经学校研究,现将本学年各专业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告如下:

 一、学费:

(一)本科专业:

2012级学生

一般本科(建筑学专业):3600元/生·学年;

2013-2016级学生

1、普通专业:5040元/生·学年

2、艺术类专业:8640元/生·学年

3、软件工程专业:9800元/生·学年

软件工程专业(专升本):16000元/生·

4、重点学科类专业

  机械工程重点学科所属专业:5460元/生·

光学工程重点学科所属专业:5460元/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重点学科所属专业:5460元/生·

电气工程重点学科所属专业:5460元/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重点学科所属专业:5460元/生·

5、闽台合作办学项目

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学年

普通文理类专业:15000元/生·学年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5040元/生·

6、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20000元/生·学年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28000元/生·学年

(二)高校研究生:

   车辆工程专业:6000元/生·年;

   电气工程专业:6000元/生·年;

(三)留学生:

    文科类专业:18000元/生·年;

    理工科类专业:20000元/生·年;

    艺术、体育类专业:30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

学生公寓6人间:1000元/生·年;

留学生住宿费:10美元/生·天

三、代办费:

500元/生·年;

国际教育学院:1500元/生·

校长:陈文哲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