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建筑学专业顺利通过住建部专业教育评估
发布华体会平台:2018-06-21阅读量:

日前,我校收到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关于华体会平台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结论的通知》(建学评[2018]57号)。《通知》指出,经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并投票表决,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这标志着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正式获得了《堪培拉协议》下国际互认的建筑学学士学位授予权。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评估的顺利通过,是我校工程教育认证的一个新的突破,也是对我校建筑学专业十多年来办学成绩的充分肯定,对我校建筑学学科未来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深远意义。

今年5月30日至6月2日,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李昊教授为组长,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黄秋平、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赵伟、哈尔滨工业大学徐洪澎教授为成员的住建部评估专家组,对我校建筑学专业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评估视察。我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始于1992年,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组织管理,由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具体实施。经过20多年的实践,已成为评价我国高校建筑学专业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学科水平以及学术声誉的重要指标。通过建筑学专业评估的学校方可申请建筑学专业学位授予权。截至2018年6月,全国有380多所高校设有建筑学专业,其中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评估的仅有68所。(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相关链接:

《堪培拉协议》是由来自中国、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墨西哥、韩国的建筑学专业评估认证机构代表和英联邦建筑师学会代表于2008年4月9日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共同签署的“建筑教育评估认证实质性对等互认协议”(Recognition of Substantial Equivalency Between Accreditation/Validation Systems in Architectural Education),因该协议在堪培拉签署,故又称“堪培拉协议”(Canberra Accord)。堪培拉协议的主要内容是相互承认各签约成员的建筑学专业评估认证体系(认证程序和方法)和专业教学质量(如专业教育的学术要求、毕业生的实际能力等)具有可比性,即所谓“实质性对等”。任何一方评估认证的建筑学专业,其他各方都加以承认。堪培拉协议是中国首次以发起成员身份签署的在专业评估认证方面的多边国际协议。加入该协议标志着中国建筑教育质量迈入国际先进行列,将有利于中国建筑专业毕业生和建筑师进入国际市场,同样也进一步规范外国建筑师来华执业。通过评估院校的建筑学专业毕业生在参与国际建筑项目竞争、参加国外建筑师注册等方面与签署方的毕业生在专业教育背景方面具有同等地位,将极大促进中国建筑教育的国际化和建筑专业人才的跨国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