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入选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
发布华体会平台:2022-05-31阅读量:

近日,省科技厅公布了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名单。经征集申报、专家评审及部门联合审议,全省确定11家改革动力足、创新能力强、转化成效显著以及示范作用突出的单位开展试点,我校名列其中。试点期限为3年。

2022年2月,省政府印发《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分领域选择若干家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试点,以创新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奖励等为突破口,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我校将以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为契机,大力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和模式,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学校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福建省、厦门市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多贡献。(科研处)